本重点实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设名誉主任和主任各1名,副主任3名。重点实验室主任对重点实验室的行政工作、科学研究、人才培养、专职人员聘任、学术交流、资产技术管理、环境安全、财务等工作全面负责。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分管相应工作。
本重点实验室设办公室主任1名,协助处理重点实验室的日常行政事务,做好后勤保障等工作。本重点实验室结合重点实验室的建设目标和研究方向划分成两大研究方向,设方向负责人,管理各重点实验室,方向负责人要关心本方向仪器的动态、运转、管理、开发等,要有责任心,负责重点实验室的具体管理工作和实验技术人员的聘任、考核等。
实行例会制度。由主任召集,每季度一次,遇有重大事件可临时召开。
重点实验室的监督机制。由学术委员会负责监督,年终由重点实验室主任、副主任述职,汇报本年度重点实验室的发展情况和下年度重点实验室发展目标。
重点实验室年终编发年报,总结一年的发展。
>>名誉主任
>> 主任
>> 副主任
>> 办公室主任